南溪无人机飞行报备流程
来源:起航无人机服务平台 日期:2025-08-27 浏览:次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应当依法进行实名登记,不分类型和重量,都应当在飞行前为所属无人机进行实名注册登记。
1.培训合格证明
通过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督服务平台→操控员资质→安全操控理论培训,完成全部培训,并取得轻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操控理论培训合格证明。
2.同步航空器
点击运行管理,进入我的航空器,选择同步我登记的航空器或添加他人登记的航空器。
3.同步操作员信息
点击我的操控员,点击同步操控员信息(有无执照都可以进行同步)。
4.飞行申请
点击飞行活动申请,一般飞行活动(简单飞行可按图例模板进行填写,若涉及到复杂飞行按实际任务飞行需求填写并上传任务批准文件)。
5.完善信息
添加航空器信息、添加操控员信息、绘制飞行空域范围后点击完成申请。
6.等待审批和向公安机关报备
等待审批完成后,凭UOM平台飞行活动审批页面截图打印件到南溪公安分局507办公室报备,报备完成后即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飞行。
7.联系人及电话:
吕警官:13890906955
邓警官:15196962546
相关文章
- 2025/04/25D-Log M 模式 vs 普通模式优缺
- 2025/12/19无人机运营合格证到期前30日UOM平台申
- 2025/09/11无人机电力巡检的内容和过程
- 2025/09/29无人机打药配药比例指南(含分场景实操方案
- 2025/10/10无人机运营合格证怎么指定开放类
- 2025/12/06甲级巡检无人机服务资质
- 2024/04/30警察叔叔APP-在浙飞无人机登记报备流程
- 2024/04/17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办理材料



客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