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安局日前发布《关于全面开展无人驾驶航空器备案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自即日起兰州市公安局全面开展无人机实名登记备案和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备案对象
凡是在兰州市行政区域内个人、单位、企业或其他组织所持有、使用的无人机(包括但不限于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大型无人机,以及通过国家适航认证的自制、组装、改装和具备超视距飞行能力的所有无人机),均须完成登记。
(一)个人持有者: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无人机照片、购买凭证、设备序列号、实名登记标识二维码等信息,通过线上方式备案;
(二)单位持有者: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含科研、业务使用)等使用无人机的主体,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无人机照片、购买凭证、设备序列号、实名登记标识二维码等信息,通过线上方式备案;
(三)转让或信息变更的持有人:无人机转让或者信息变更需及时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平台)更新。
二、登记备案时间
(一)存量设备:指已购买的无人机设备,即日起尽快完成备案工作;
(二)新增设备:指新购买的无人机设备,购买之日起10日内完成备案。
三、线上登记备案方式
1.通过国家民航局UOM平台完成实名注册登记。登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即UOM平台,网址:https://uom.caac.gov.cn/) ,或在移动端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系统APP(即UOM APP,通过UOM平台首页指引安装)”,按流程指引完成实名注册登记后,将生成的实名认证二维码图片保存并打印,将打印出来的UOM实名认证二维码粘贴到注册登记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上。
2.通过微信搜索(或扫一扫)并关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安管理平台”服务号。进入平台首页按照管理要求完成新用户注册,注册后进入系统提交相关信息完成登记备案。
持有人要按规定在国家民航局UOM系统和“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安管理平台”同步完成实名注册登记与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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