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团各单位:
为加强辖区无人机作业安全管理,保障农业生产活动有序开展,现就规范无人机作业报备登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备登记对象
1.下连队开展作业的种植户自有无人机;
2.前来连队提供作业服务的外来无人机。
二、报备登记流程
所有涉及作业的无人机,须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完成手续办理:
1.派出所报备:作业前,无人机操作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无人机型号及序列号等相关信息,前往团派出所进行报备登记,详细说明作业时间、区域、用途等内容;
2.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登记:完成派出所报备后,持相关证明材料至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进行登记,提交作业计划,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作业。
三、违规处理
对未按规定在团派出所报备、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登记,擅自在本辖区进行作业的无人机,一经发现,欢迎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向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联系电话0999-6260501)或派出所(联系电话:0999-6260110)举报。违规作业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无人机所有者及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时将本通知内容传达至相关种植户及无人机作业人员,确保辖区无人机作业安全、规范、有序。
七十七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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