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民航局正式发布《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网络式运行识别有关事项的公告》,同步附上《无人机网络式运行识别模块要求》,核心目的就是为了推动5月1日正式施行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GB46750-2025)落地见效,从此无人机飞行进入“全程可追溯、全程可监管”的新阶段。
从2026年5月1日起,所有民用无人机生产厂家,必须确保生产、销售的每一架无人机,都具备符合《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GB46750-2025)的运行识别发送功能。重点强调:无人机在依靠自身动力飞行的全过程中,要自动、持续地向民航局统一运行管理(UOM)系统发送运行识别信息,而且绝对不允许具备关闭该发送功能的能力。这意味着,今后新出厂的无人机,将自带“身份标识”,飞行轨迹、设备信息全程可查,从源头遏制“黑飞”乱象。
此次新规的核心落地载体,是民航局的统一运行管理(UOM)系统,所有无人机的运行识别信息,都需要通过该系统接收和处理,系统对接与否,直接决定无人机能否正常飞行。
1. 厂家对接要求:无人机生产厂家需主动开展与UOM系统的对接联调、验证工作,确保无人机的运行识别信息能顺利报送至系统,具体的对接要求,可通过UOM系统“运行管理-运行识别信息报送”栏目查看。
2. 特殊情况说明:对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GB46750-2025)发布之前,已经向UOM系统报送飞行动态数据的无人机型号,只需按照最新对接要求完成适配改造后,再开展系统对接即可,无需重复报送基础数据。
3. 限飞规则:民航局会在UOM系统首页的“运行识别信息报送查询”栏目,对已完成系统对接的无人机型号予以公布,并且动态更新。未实现相关对接的设备型号,其飞行活动将受到限制,一旦违规飞行,还可能面临进一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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