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空飘物管控,维护阿拉善左旗机场空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低慢小" 是 "低空、慢速、小型" 航空器和空飘物的统称,是机场净空防护和大型活动安保的重点管控对象。官方通行定义是:飞行高度在1000 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 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 平方米的飞行目标。
空飘物是指在机场及周边区域漂浮的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气球(不包括系留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探空气球等),以及易被风吹起的边长或直径0.3米以上的各类材质的块、条、幡、网、袋、膜等物体。风筝、孔明灯参照空飘物进行防治。
二、通过充分评估“低慢小”空飘物对飞行安全的影响程度、机场周边净空环境等因素,确定阿拉善左旗机场空飘物重点防范时段为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节假日,划定机场周边空飘物防治的重点区域:阿拉善左旗机场主要涉及巴彦浩特镇、巴彦霍德嘎查、红石头嘎查、腰坝镇、通古淖尔、锡林高勒、格灵滩的部分地区。
三、划定空飘物禁飞区和限飞区
禁飞区是指机场跑道两端各6公里、跑道两侧各15公里以内的红色区域。禁飞区属于起降航线正下方,全域禁止放飞无人机、风筝、各类气球、孔明灯等升空物;
限飞区是指禁飞区以外至机场跑道两端各10公里、跑道两侧各20公里以内的黄色区域。限飞区空飘物限制飞行高度为150米以下,严禁大型组合气球、风筝、孔明灯等高危空飘物升空。
四、左旗机场所在地各旗政府、乡镇、社区、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重点防范时段以及重点区域的巡视检查,积极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开展“低慢小”空飘物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劝阻和制止升放空飘物事件。
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规定,机场净空区、军事禁区、党政机关、交通枢纽、能源设施、大型活动现场等要害区域全域禁飞,严禁越界黑飞、航拍窃密、扰序滋事。
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全部民用无人机必须实名登记。办理渠道:民航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官网https://uom.caac.gov.cn,或下载UOM手机APP。平台可同步办理空域查询、操控线上学习、飞行报备、资质核验等全流程业务。
完成民航实名登记后,飞手须通过「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安管理平台」微信小程序,向属地公安机关完成备案登记,民航登记、公安备案双流程全部办结,方可合法飞行。
管制空域飞行需提前在UOM平台提交飞行活动申请,审批通过后方可飞行。
六、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要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秩序,支持配合做好“低慢小”空飘物的管理工作,主动劝阻放飞不当升空物的行为。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2024/11/25飞出低空经济河南新航迹
- 2025/01/09长江宜昌航道局获得《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
- 2025/02/06民用无人机企业服务能力等级资质证书如何申
- 2024/10/11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临
- 2024/03/25广东省航道测绘中心获得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
- 2024/06/04三坊七巷飞行申请成功的经验分享
- 2024/03/20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申请办理提交
- 2024/03/20无人机企业如何取得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



客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