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宜昌航道局获得《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来源:起航无人机服务平台 日期:2025-01-09 浏览:次
近日,经中国民用航空局信息中心审核评估,长江宜昌航道局成功申报并获得《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运营合格证的获得,标志着长江宜昌航道局在无人驾驶航空器应用、管理方面更上新台阶,为更好保障无人机等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运行、降低事故风险、维护公共安全打下了坚实基础,进一步提升了航道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无人机运行安全管理,2024年1月交通运输部颁布实施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明确规定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飞行活动的单位须取得运营合格证后方可开展相关飞行工作。
下一步,长江宜昌航道局将以此次获证为新起点,规范无人机使用管理,进一步拓展无人机在航道测量、巡查等领域领域的广泛应用,为航道建设和养护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助力长江航道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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