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空经济作为新兴战略性产业,是航空产业的重要延伸,也是数字经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全新赛道,更是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核心抓手。为破解低空经济发展堵点难点、规范行业发展秩序、激活产业发展潜能,5月30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正式发布《广东省低空经济发展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此次立法立足广东产业基础、区位优势与发展实际,聚焦行业发展突出瓶颈,以精准化制度设计、规范化体系构建、渐进式场景拓展,为全省低空经济规范化、规模化、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近年来,国内低空经济迎来快速发展窗口期,无人机物流、低空文旅、空中巡查、应急救援、城市通勤等新业态不断涌现,应用边界持续拓宽。广东作为经济大省、制造业大省和科技创新大省,坐拥完善的工业体系、活跃的市场主体、成熟的消费市场和优越的空域条件,具备发展低空经济的先天优势和坚实基础。当前,全省低空飞行器研发制造、场景应用、配套服务等产业链环节已初步成型,多地纷纷布局低空经济产业园、试飞基地、应用示范区,产业发展势头强劲。
但高速发展的背后,行业痛点与发展瓶颈也日益凸显,成为制约低空经济提质扩容的关键阻碍。一方面,低空空域资源利用不够科学,空域划分、飞行审批、空域调度机制不够完善,存在审批流程繁琐、飞行权限模糊等问题,严重影响低空飞行活动的效率与灵活性。另一方面,行业标准体系尚未完全统一,飞行器制造、飞行运营、安全监管、人员管理、应急处置等领域缺乏系统性制度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参差不齐,安全风险与行业乱象并存。同时,低空经济应用场景落地碎片化,区域发展不均衡、场景拓展盲目化等问题突出,部分地区存在重复建设、资源浪费、业态同质化等问题,难以形成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效应。此外,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人才供给不足、商业化运营模式不成熟等问题,也持续制约着广东低空经济产业能级的提升。
针对一系列行业发展突出短板,此次《征求意见稿》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聚焦瓶颈难点精准搭建制度框架,实现对低空经济发展的全方位规范与赋能。不同于通用性行业规范,本次立法立足广东发展实际,摒弃粗放式、一刀切的管理模式,直面空域管理、安全监管、产业规范、场景落地等核心痛点,逐一制定针对性制度安排,补齐行业发展制度短板。通过系统化的法治设计,厘清低空经济发展中的权责边界、监管边界与市场边界,既为政府监管提供清晰依据,也为市场主体创新发展、合规经营明确路径,有效破解行业“成长的烦恼”。
在产业发展布局上,《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核心发展原则,为低空经济应用场景有序拓展划定清晰路径。低空经济场景落地具有极强的地域属性,不同城市的产业基础、空域条件、城市功能、应用需求差异显著,盲目规模化扩张极易造成资源浪费。基于此,广东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施策,引导各地结合自身区位优势、产业特色和城市发展定位,差异化布局低空应用场景。珠三角核心城市可依托都市圈资源,重点发展低空通勤、城市安防、物流配送、商业航拍等都市型低空业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可依托山水生态、乡村资源、产业园区优势,重点发展低空文旅、农林巡查、应急救援、低空测绘等特色场景,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全域联动的产业发展格局。
同时,循序渐进的发展原则,充分兼顾了创新发展与安全可控的平衡关系。低空经济属于新兴业态,技术迭代快、模式更新快、风险隐患多,《征求意见稿》摒弃急于求成的发展思维,坚持试点先行、逐步推广,通过小范围试点探索、经验总结、风险研判,逐步成熟一个、推广一个,稳步拓宽低空飞行空域、丰富应用场景、扩大产业规模,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最大限度释放产业创新活力。
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是广东以法治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实践,标志着全省低空经济发展正式迈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新阶段。通过精准破解制度瓶颈、科学统筹场景布局、全面规范行业发展,将有效激活低空经济产业链上下游活力,推动技术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未来,随着条例正式落地实施,广东将进一步盘活低空空域资源,完善产业生态体系,打造全国低空经济创新发展标杆,让低空经济成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全新增长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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