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1 月,民航局发布《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动态数据报送要求的公告》。公告明确:所有轻型、小型、中型和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飞行过程中,必须向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UOM)实时联网报送飞行动态数据,且报送功能不得关闭。这一要求成为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根据公告要求,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动态数据报送的核心内容包括:
1. 实时联网报送所有无人机在飞行过程中必须实时向 UOM 平台报送飞行动态数据,且确保功能全程开启,保障飞行活动全程透明化。
2. 统一接口标准数据报送需严格按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空中交通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数据接口规范》(MH/T 4053)执行,确保数据互联互通。
3. 制造方技术保障制造企业需确保其轻型和小型无人机产品具备稳定、规范的数据报送能力,并符合国家技术规范。
公告的发布进一步明确了无人机行业发展的技术路径,也为低空经济的健康发展筑牢了规范化基石。
每一条飞行动态数据都要包含这些关键信息(简化版):
数据类型 | 核心要求 |
飞行记录编号 | 唯一编码,含无人机产品序号+日期+随机码 |
制造商代码 | 整机或飞控模块制造商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实名登记号 | 登记后系统分配(未掌握则报UAS-DEFAULT) |
时间戳 | UTC时间(格式:YYYYMMDDhhmmss) |
位置信息 | 经度、纬度(精确到小数点后7位) |
高度信息 | 相对起飞点高度(米)、海拔高度(1985国家高程,未掌握报-999) |
飞行状态 | 累计飞行时长(秒)、实时速度(米/秒)、航迹角(0-360度,未掌握报COURSE-DEFAULT) |
每个无人机厂商以实际行动积极响应民航局飞行动态数据报送要求,推动无人机行业朝着更加规范化的发展迈进。
合规飞行是安全飞行的前提,各位飞手和运营单位赶紧对照新规,检查设备是否符合要求,确保飞行动态数据实时、准确、完整报送!
无人机是生产厂商飞行动态数据报送数据对接全国业务办理中,办理咨询:I58-2927-3636,I8O-392O-266O(同微信),欢迎全国客户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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