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民航局印发《关于成立民航局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民航函〔2025〕481号),决定成立民航局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撤销原民航局通用航空工作领导小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领导小组和民航局促进低空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其相关工作职责任务统一纳入新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民航局党组书记、局长宋志勇任组长,胡振江、韩钧、马兵、梁楠四位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总飞行师熊杰、总工程师朱为民,以及综合司、航安办、空管办、空管局、政法司、计划司、飞标司、适航司、机场司、运输司、财务司、国际司等多个部门的相关负责人,涵盖了民航系统内与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相关的关键业务部门与单位。
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低空办”,设在民航局空管办,实行集中办公机制,抽调相关单位人员集中办公。办公室主任由马兵担任,副主任由陈向阳担任。与此同时,领导小组设立六个专项工作组,分别是:适航管理组、市场管理组、飞行运行组、飞行服务保障组、安全管理组、规划法规组。
低空办主要承担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工作要求,推进民航促进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发展的日常工作;拟制相关规划和综合政策;提出整体工作安排建议;根据实际需要组织集中办公;跟踪各部门和专项工作组推进情况;统筹协调各项任务;协调中央、国务院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研究重大问题,提出决策建议;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值得一提的是,领导小组建立了集中办公机制,从局机关、直属单位及支持机构抽调干部组成工作团队,进驻低空办集中办公。根据工作推进需要,低空办还可设立专班,组织六大专项工作组就重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全面提升工作质效。
领导小组各专项工作组实行“双请示、双报告”制度。涉及综合协调事务的,由专项工作组向低空办请示报告;涉及专项业务事项的,则向各组牵头单位请示报告,确保条线清晰、上下贯通。
在地方层面,通知要求各地区管理局应根据本地区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调整设立本地领导小组并建立配套工作机制,做到力量配齐、职责明确、机制顺畅,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民航局关于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任务。
各地监管局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主动参与本地机制建设,履行相关职责,提供政策和技术支持,发挥在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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