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总体方案》,明确将建成由1个国家信息管理系统、7个区域信息处理系统和一批飞行服务站组成的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有效提升低空飞行服务效能。
空军参谋部大校方奇勇表示,空军和民航部门支持四川、海南、湖南、安徽、江西5省低空改革和深圳无人机城市飞行试点,深化低空改革“放管服”,建立军地民协同运行机制,分类划设管理空域,简化审批流程。他还介绍,飞行计划审批时限由5天压减至3天,紧急飞行即报即批,非管制空域提前2小时报备即飞。目前,深圳已开通216条无人机物流航线,去年无人机载货飞行量突破61万架次。
四川
四川组建了由省政府主导的四川省低空空域协同运行管理中心,形成以省政府负责统筹低空空域需求配置、空管部门负责论证审批、协同运行中心负责运行管理的机制。安徽构建四个“1”的支撑体系:1个领导机构——省低空空域协同运行管理委员会,统筹全省低空改革试点工作,实现空域资源的动态管理和灵活高效使用;1个管理中心——省通用航空协调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协调用空需求、提供飞行计划“一站式”受理等服务通航企业,有效激发通航市场主体内生动力;1个发展平台——省通航控股集团公司,发挥龙头作用,引领带动全省通航产业发展;1个智囊团——省低空空域改革专家库,为全省低空改革工作各项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海南
海南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建成覆盖省级区域的低空空域空管服务保障示范区和军民航双认证的通航飞行服务站,采取军民航联合监管模式,对通航飞行活动实行归口管理。江西建设覆盖全省的低空航管服务保障系统,对全省低空空域进行全面管控,实现低空1000米以下飞行“看得到、呼得着、叫得应”,同时建成南昌、景德镇、都阳三地的低空航管服务保障系统,并实现互联互通。
湖南
湖南建成全国首个可服务全省的A类飞行服务站,为通航用户提供飞行计划处理、航空情报服务、飞行情报服务、气象情报服务、飞行动态监视和飞行中服务,同时实现了“一窗受理、一网通办”飞行计划申报。综合运用“北斗+ADS-B+5G”三模技术建设低空监视通信系统,在全省建成53个地面监视站,基本实现全域低空监视全覆盖。安徽打造全省通航飞行服务平台,为省内通航用户提供任务审批、飞行计划、航空气象、航空情报、飞行情报及协助救援等“一站式”服务。编制《飞行服务站运行手册》等工作制度并将通航服务融入省政务窗口,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江苏
江苏作为经济大省、制造业强省,正超前布局建设未来产业,探索低空经济发展的“江苏模式”。一是省级层面加快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江苏通过成立省级低空空域协同管理组织架构,推动成立江苏省低空飞行服务中心,以提高低空飞行服务保障能力,促进低空经济产业的快速发展。二是争创低空经济领域示范。南京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是国家首批试验区,建立了运行管理中心、低空服务管理平台和低空联网平台“一中心、两平台”管控服务体系,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发展中起到了低空无人机运行精细化服务与管理的示范作用。三是积极开拓应用场景。南京无人机基地开发了无人机协同森林巡检、长江生态监测、江面物流运输、老山应急救援等一批典型应用场景,已建立起基于低空5G智联网的无人机运行生态。四是助推产业链延伸。苏州基于市域产业基础及全市低空经济发展的先发优势,提出打造“一带四区多点”的低空经济产业空间结构,与低空飞行运营、整机制造、高端装备等企业联合,优先在物流运输、空中游览、医疗救护、智能巡检等领域实现突破。
一类地区:申报管理有完善政策与登记系统
-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 特点:具备较为成熟的无人机监管框架,包括申报管理、登记备案等全过程监管措施,政策执行力度强。
- 适用对象:无人机持证飞行员、航空行业从业者需重点关注区域性政策差异。
二类地区:有具体政策出台,各相关部门分工明确
- 江苏省、广东省、江西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和黑龙江省
- 特点:已出台具体无人机监管政策,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政策执行具有可操作性。
- 关键信息:建议查阅当地民航管理部门或公安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了解具体申报流程和要求。
三类地区:可通过多方面咨询了解大概流程,但政策不明确
-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河南省、河北省、吉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辽宁省、甘肃省、山东省、安徽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湖北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贵州省和西藏自治区
- 特点:虽可通过行业咨询、相关部门咨询等途径了解大致申报流程,但正式政策文件尚未公开或存在部分缺失。
- 注意事项:建议与当地民航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建立联系,及时获取最新政策动态,避免因流程变动影响飞行计划。
四类地区:暂时没有相关管理规定或无从得知相关信息
- 湖南省、青海省、台湾省、云南省和山西省
- 特点:目前尚未发布明确的无人机监管政策或相关信息缺失,政策执行存在不确定性。
- 建议措施:优先考虑其他已出台政策的地区进行飞行申请,或密切关注上述省份后续政策动态,及时调整飞行计划。
- 2024/07/17无人机运营合格证申请流程是什么,难不难
- 2024/09/26无人机公司开展业务或投标需要具备资质
- 2024/04/24个体户企事业单位合作社都可以办理无人机合
- 2024/08/19苏州市启动无人机驾驶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 2024/05/06“载人飞行器”迎来商业化前夜 低空经济开
- 2024/08/15无人机企业服务能力等级资质证书列表
- 2024/06/22海南三亚无人机禁飞区查询区域
- 2024/06/12申请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流程



客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