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小伙伴问了,哪怕是品名敏感,如果我出口就不申请答复函,那海关又能如何呢?
首先,需要注意的事情是,海关,是职能单位和执行单位。海关是没有义务,也没有必要给企业判断,某个产品是否属于管制产品。
但是,海关可以对某个产品提出质疑,该物项可能涉及管制了?该物项管制成分是否超标了?该物项是否和答复函物项相符?
但由于各地海关的出口特产是不一样的,例如福建的茶叶,广东的鱼,重庆出口的大柑橘。
因此他们对各类管制产品的认同度和判别度也是不同的。
以成都海关为例,成都作为我国无人机产业基地之一,无人机企业众多。
因此,针对无人机,他们就能很清晰的判断出该产品是否属于无人机?穿越机?无人机模型?消费级无人机等等。
同样一个产品,在不同海关也是会呈现不同的出口管制力度,这取决于当地海关对产品的敏感度及专业度,以及地区的限制(比如边境口岸,就会对管制品名较为敏感)
但本质上,海关是不没有判断是否管制的义务。毕竟海关每天会遇到成败上千的各种产品,你不能指望海关每一个产品都能准确判断。
因此当海关再遇到一个报关产品,可能属于管制物项,且没有答复函和第三方检测报告时,那么他就只能查验、抽样送检、商务部研判一套三连了。
这个时候,就需要企业自行证明自己的。就好像你出去玩,给出第三方官方一个身份证一样。
而答复函,就是这个产品的身份证。
如果商务部退回我的答复,该怎么办?
一般商务部退回,无非三种情况
1.商务部退回,告知技术参数模糊、请确定具体管制范围等等
其实这种是很常见的,通常情况下,由于企业很少申请答复函,因此在提供产品的技术手册时,提供的资料都是大而空范,甚至是牛头不对马嘴。
比如你要判定磁性产品是否属于管制,你就应该描述对应产品的具体各类成分含量,成品的结构及状态,以及实际的具体用途、照片。
无人机你就提供最大起飞重量,最大续航时间,抗风等级,是否携带红外、激光等载荷。
我甚至见过有小伙伴,直接上传几十页的那种技术参数说明书,密密麻麻。结果半天说不到重点,商务部的老师都比较繁忙,没时间在一堆不相关的技术参数中进行区分。因此,明确技术指标有利于商务部老师及专家组进行准确辨别。
2.商务部退回,告知“企业可明确判定拟出口产品不属于管制物项范围的,不必办理业务咨询”。
这类企业一般对自身出口产品参数较为熟悉,因此可保留商务部回复截图+企业保函+第三方鉴定报告+技术说明,进行出口,以减少因疑似管制带来的通关问题。
3.商务部退回,告知”该产品属于管制,请办理相应两用物项许可证“
这类回复,企业便应该开始准备许可证的相应资料,并进行许可证的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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