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空飞行无人机需要向那些部门报备
来源:起航无人机服务平台 日期:2025-03-27 浏览:次
低空飞行无人机的报备部门主要如下: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应当依法通过该平台进行实名登记。
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如果在管制空域内飞行,需要向对应飞行管制分区的空中交通管制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申请。管制空域包括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发电厂、变电站等公共基础设施以及周边一定范围区域,射电天文台等需要电磁环境特殊保护的设施以及周边一定范围区域等。
当地公安机关:一些地方要求无人机所有者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报备,部分地区还规定在管制空域内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或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罚。因此,为确保飞行合法合规,也建议向当地公安机关咨询了解具体的报备要求。
具体的报备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可以登录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查询相关信息,也可以向当地的民航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等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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