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国低空空域的使用和管理均采取军管制模式,中高空空域则采取审批和管制方式,所有的低空空域飞行活动都必须经过批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通用航空的发展。自2000 年空军将航路航线移交民航管制指挥之后,我国空域管理改革走向议事日程,尤其2010 年 8 月,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颁布了《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加快推进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的进程。自 2015年起,我国开放低空管制,允许私人飞机使用 1000 米以下空域,开启了低空经济的新篇章。从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发展历程来看,主要经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筹划论证阶段(2000-2010年) 低空空域管理改革,首次列入国家空管委 2000 年工作计划,组织国内外考察,明确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总体设想和主要任务,组织空军小范围改革试点,召开全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研讨会,统一思想认识。
第二阶段:低空空域管理改革集中试点阶段(2010-2014年) 国务院中央军委 2010 年 8 月下发《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明确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目标任务,在全国“两区一岛”和“两大区、七小区”组织较大范围的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涉及全国 14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试点地区占全国空域的 33%。据空军统计,在试点地区共划设各类空域 254 个,其中,管制空域 122 个、监视空域 63 个、报告空域 69 个,另划设低空目视航线12 条;通航飞行计划报批时限,由原来前一天 15 点前缩短为飞行前 4 小时,飞行计划报备时限,监视空域只需在飞行前 1 小时、报告空域只需在飞行前半小时提出,极大方便了通航用户,改革试点取得积极成果。
第三阶段: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综合试点阶段(2015 年至今) 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在全国多地展开多种形式的试点。2015 年国家空管委批准济南和重庆地区开展低空空域管理和通用航空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2016 年国家空管委批准在珠三角和海南地区开展空域精细化管理改革试点;2017 年民航局批准在西北地区组织通用航空低空空域监视与服务试点;2018 年国家空管委批准由四川省政府牵头、军民航和当地公安部门共同参与的低空空域协同管理改革试点。2023 年 12 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将“低空经济”列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
总之,自2016年的海南省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之后,相继又在四川、湖南、江西、安徽、内蒙古等四省一区开展了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从而为在全国全面推广低空空域发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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