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驾驶航空器与有人驾驶航空器隔离飞行
来源:起航无人机服务平台 日期:2025-02-11 浏览:次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无人驾驶航空器与有人驾驶航空器通常应当隔离飞行3。以下是具体情况3:
通常原则:正常情况下,无人飞机与有人驾驶航空器应分开飞行,并在各自申请的空域内进行飞行活动。
融合飞行特殊情况: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以下情形可进行融合飞行:
根据任务或者飞行课目需要,警察、海关、应急管理部门辖有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与本部门、本单位使用的有人驾驶航空器在同一空域或者同一机场区域的飞行。
取得适航许可的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飞行。
取得适航许可的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不超过真高 300 米的飞行。
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不超过真高 300 米的飞行。
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在适飞空域上方不超过真高 300 米的飞行。
无需批准的融合飞行情况:微型、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在适飞空域内的飞行,以及常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飞行活动,进行融合飞行不需要空管机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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