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低空经济进入快速发展的黄金期,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无人机”)作为低空经济的核心载体,已逐步渗透到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从航拍测绘、农业植保到物流配送、电力巡检,从应急救援、城市管理到科研教学、休闲娱乐,无人机的应用场景不断拓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动能。但与此同时,无人机“黑飞”“乱飞”等违法违规飞行行为也时有发生,不仅干扰了正常的空域秩序,更对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潜在威胁。为切实破解无人机管理难题,进一步规范无人机飞行活动,维护公共安全和空域秩序,推动低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湖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全生命周期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施行,标志着湖南省无人机管理进入全环节、全流程规范化管控的新阶段。
据悉,该办法由湖南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印发,立足湖南省低空经济发展实际,结合无人机管理工作中的痛点、难点问题,构建了覆盖无人机生产、销售、使用、租赁、维修、报废以及操控员培训的全生命周期备案管理体系,明确了各环节的备案主体、备案流程、责任义务以及监管要求,为无人机管理工作提供了清晰的制度遵循。办法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至2028年2月28日,为期两年的试行期将为后续政策完善积累实践经验,不断优化无人机管理服务,更好适配低空经济发展需求。
在低空经济快速崛起的大背景下,无人机的普及速度不断加快,其管理难度也随之提升。此前,由于缺乏统一的全流程管理规范,部分无人机生产企业未履行产品溯源义务,销售环节未落实实名登记要求,使用环节存在“黑飞”“乱飞”现象,租赁、维修环节缺乏有效监管,报废环节没有明确的处置标准,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低空空域的有序利用,也给公共安全带来了诸多隐患。例如,部分无人机违规飞行至机场净空区、人口密集区域,极易与民航客机发生碰撞,危及航空安全;在重大活动期间,违规飞行的无人机可能干扰活动秩序,甚至引发安全事故;此外,无人机丢失、被盗后无法及时溯源,也给案件查处带来了困难。此次办法的施行,正是针对这些突出问题,构建全生命周期备案管理体系,实现无人机“从出生到报废”的全程可追溯、可监管。
办法的核心亮点在于“全生命周期”管控,打破了以往分段管理、各自为政的局面,将无人机的生产、销售、使用、租赁、维修、报废等各个环节全部纳入备案管理范围,实现了监管无死角、全覆盖。在生产环节,办法明确要求,无人机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出厂前,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备案产品相关信息,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批次、序列号、制造商信息、核心技术参数等,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对于生产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未按规定备案的无人机产品,禁止出厂销售,从源头遏制不合格无人机流入市场。
在销售环节,办法规定,无人机销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网络销售平台,应当建立销售台账,如实记录购买者身份信息、联系方式、购买无人机的型号、序列号等内容,并在销售后7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销售信息。同时,销售企业应当向购买者告知无人机备案的相关规定和流程,引导购买者依法办理备案手续,不得销售未备案的无人机产品,不得向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销售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无人机。对于网络销售平台,应当加强对入驻商家的审核管理,督促商家履行备案义务,对违规销售行为及时予以处理。
使用环节是无人机管理的重点,也是办法规范的核心内容。办法明确,无人机使用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使用人”),应当在使用无人机前,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使用信息,包括使用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无人机型号、序列号、使用用途、飞行区域、飞行时间等。对于需要在管制空域飞行的无人机,使用人还应当提前向空管部门申请飞行许可,经批准后方可飞行;在非管制空域飞行的,也应当遵守相关飞行规则,不得违规飞入管制区域、人口密集区域、重大活动现场等禁飞区域。此外,办法还要求使用人定期对无人机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无人机处于安全飞行状态,不得使用故障无人机飞行,不得利用无人机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如偷拍、偷窥、运输违禁物品等。
针对无人机租赁、维修、报废等易被忽视的环节,办法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在租赁环节,无人机租赁企业应当建立租赁台账,记录承租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租赁无人机的型号、序列号、租赁期限等内容,并在租赁后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租赁信息;租赁企业应当对承租人进行安全飞行培训,告知其备案要求和飞行规则,严禁将无人机租赁给未按规定备案的单位和个人。在维修环节,无人机维修企业应当建立维修台账,记录维修无人机的型号、序列号、维修内容、维修人员、维修时间等信息,并在维修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维修信息;维修企业不得维修未备案的无人机,不得擅自改装无人机核心部件,不得为违法违规飞行提供维修服务。在报废环节,无人机使用人、租赁企业、维修企业应当对报废的无人机进行妥善处置,拆除无人机的核心部件,防止其被违规使用,并在报废后1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报废信息,注销相关备案记录。
除了无人机本身的全生命周期备案,办法还将无人机操控员培训纳入监管范围。办法规定,从事无人机操控员培训的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培训资质,建立培训台账,记录培训人员身份信息、培训内容、培训时长、考核结果等内容,并在培训开始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备案培训信息。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开展培训,确保培训质量,不得培训未按规定备案的人员,不得向不合格人员发放培训合格证明。无人机操控员应当取得相应的操作资质,严格按照操作规范飞行,遵守备案要求和飞行规则。
为方便单位和个人办理备案手续,提升备案效率,湖南省已正式启用全省统一的无人机备案通道,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备案方式,为备案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线上备案可通过湖南省公安厅官网、“湖南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办理,操作流程简单便捷,全程仅需10分钟左右即可完成,备案主体只需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必要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备案,获取备案凭证。线下备案可前往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政务服务中心相关窗口办理,工作人员将现场指导备案主体填写信息、提交材料,及时完成备案审核。同时,备案通道还设置了查询、变更、注销等功能,备案主体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查询备案信息,办理备案变更、注销手续,确保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
办法还明确了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省公安厅负责统筹协调无人机全生命周期备案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备案审核、日常监管、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无人机生产环节、操控员培训机构的备案管理和监管工作,规范无人机生产企业和培训机构的经营行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无人机销售环节的监管工作,查处无照经营、销售不合格无人机等违法违规行为;省邮政管理局负责无人机物流配送环节的备案管理和监管工作,规范无人机物流配送行为,保障物流安全。各部门将加强协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对未按规定备案、违规飞行、违规销售、违规维修等行为,依法予以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相关资质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湖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全生命周期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正式施行,是湖南省规范低空飞行秩序、护航低空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影响。一方面,办法的实施将有效遏制无人机“黑飞”“乱飞”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和空域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重大活动、航空安全、城市管理等提供坚实保障;另一方面,办法通过规范无人机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无人机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提升行业整体质量和水平,为低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助力湖南省低空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当前,低空经济已成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增长点,无人机作为低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范化管理是低空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下一步,湖南省各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加强宣传引导,普及无人机备案管理相关规定,提高单位和个人的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不断优化备案服务,简化备案流程,提升备案效率,为备案主体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办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同时,将结合试行情况,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健全无人机全生命周期备案管理体系,为湖南省低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推动无人机在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活力。
- 2026/01/152026 年无人机新规核心
- 2024/06/19江苏盐城无人机禁飞区范围有哪些地图
- 2024/05/28新疆无人机禁飞政策
- 2024/04/30麒麟区无人机未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最高罚
- 2025/02/26呼玛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绿色高产高效行
- 2024/04/28无人机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
- 2025/03/31平邑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
- 2024/06/19江苏常州无人机禁飞区有哪些地图范围



客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