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辖市
北京市:以培育京津冀协同发展先导产业为目标,出台技术创新与标准政策体系,2025年聚焦无人机巡检、城市治理等场景,推动高层建筑智能巡检系统落地,计划三年内企业数量突破5000家,带动经济增长超1000亿元,打造全国低空经济产业创新之都。
上海市:发布《上海市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上海市关于链接长三角加快建设低空经济先进制造业集群的若干措施》,重点发展无人机物流、城市空中交通(UAM)及低空旅游,推动5G-A网络与低空经济协同,支持大疆、商飞等企业研发eVTOL和智能调度系统;浦东新区开展无人机外卖试点,虹桥枢纽推进低空交通网络建设,目标2028年建成“世界eVTOL之都”。
天津市:构建“制造+应用”双轮驱动体系,制定《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规划“四网融合”基础设施,建成1个市级A类飞行服务站;宁河区聚焦eVTOL研发与无人机制造,2025年低空制造产业增加值增速达31.1%,无人机农林植保作业超800万亩次,联合京津冀打造跨区域低空文旅线路,发布全国首个无人机适航团体标准。
重庆市:以《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为指引,2025年建成200个以上通航起降点,实现“县县通”低空网络;试飞国产FP-981C大型无人机,开通全国首条跨省无人机物流航线(四川自贡—重庆永川),对常态化物流航线给予最高100万元/年补贴;两江新区推出直升机游览,中心城区启用高空跳伞基地,无人机灯光秀成为夜间消费新地标。
二、省份
河北省:融入京津冀“北京研发、天津制造、河北应用”协同生态,2025年重点拓展低空旅游、农林植保和应急救援场景,依托雄安新区智能城市建设,试点无人机物流配送与城市巡检,推进通用机场与起降点网络布局,与天津、北京联动打造跨区域低空飞行服务体系。
山西省:聚焦低空物流与应急救援,2025年推进“军地民”空域协同管理机制建设,规划太原、大同低空经济集聚区,支持无人机企业开展煤矿巡检、山地救援等特色应用,试点医疗物资空中运输专线,同步完善低空通信与气象监测配套。
辽宁省:依托制造业基础,2025年重点发展无人机整机制造与海洋应用场景,大连、沈阳形成双核心格局,推进港口无人机货物巡检、海上应急救援试点,出台研发补贴与用地保障政策,吸引航空零部件企业集聚,构建“制造-测试-应用”产业链。
吉林省:立足农业与生态优势,2025年推广无人机精准植保、黑土地生态监测应用,长春建设低空经济产业园,试点林区无人机防火巡护,联合高校开设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推动低空经济与冰雪旅游融合,开发直升机冰雪观光航线。
黑龙江省:以“低空+农业+生态”为方向,2025年扩大无人机植保作业面积,覆盖三江平原粮食主产区,建设大兴安岭无人机防火救援网络,哈尔滨试点冷链物流无人机配送,出台通用机场建设补贴政策,打造中俄边境低空物流通道试点。
江苏省:产业规模近300亿元,集聚1300家上下游企业,2025年重点发展无人机物流与城市空中交通,长江汇科技“汇闪送2.0”实现无人机外卖配送;强化创新平台与融资支持,形成南京、苏州核心引领格局,推动低空制造与运营服务深度融合。
浙江省:依托数字经济优势,将低空经济列为“未来产业”,2025年构建“杭州-宁波-温州”三核联动格局,重点发展无人机物流、农业植保和应急救援;推动低空空域改革,支持海康威视等企业研发大型载货无人机,杭州试点景区无人机配送,宁波规划低空旅游航线。
安徽省:抢抓低空空域改革机遇,2025年目标建成一批应用示范场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与创新能力提升,培育生态主导型企业,形成合肥、芜湖双核联动、多点支撑的产业格局,推动低空制造与智慧物流、文旅产业融合。
福建省:聚焦海洋经济与文旅融合,2025年厦门、福州重点发展低空旅游与港口应用,推出“空中看鼓浪屿”“海岛低空通勤”项目,试点无人机守护古树名木、海岸生态监测,出台低空飞行器适航测试补贴政策,建设泉州低空经济产业园。
江西省:作为“新中国航空工业的摇篮”,2025年南昌举办飞行大会,赣州南康建成4.4万平方公里飞行空域与国内首个工业级无人机风洞实验室,探索“深圳应用、南康认证”产业互补模式;南昌高新区形成航空制造产业链,试点“无人机+高铁”联运生鲜,景德镇开通低空文旅航线。
山东省:依托海洋与制造业资源,2025年构建“青岛-济南-烟台”三核格局,重点发展无人机物流、农业植保和应急救援;开通医疗无人运输专线,青岛试点港口无人机巡检,烟台推进低空旅游与航空运动融合,政策上支持企业研发大型载货无人机,强化产教融合人才培养。
河南省:出台《促进全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2025年目标产业规模达300亿元,建成10个左右通用机场;打造“一心一带四区”低空旅游布局,郑州、安阳建设航空运动消费中心,拓展农林植保、航空应急救援等场景,办好郑州航空博览会。
湖北省:中部地区制造业升级核心,2025年形成“武汉-襄阳-宜昌”三核格局,重点发展无人机物流、城市空中交通和低空旅游;推动低空空域改革,支持中航工业、华中科技大学等研发eVTOL与智能调度系统,武汉试点无人机外卖配送,宜昌规划低空旅游航线。
湖南省:全国首个全域低空开放试点省份,创新“军地民”协同管理机制,2025年分类划设179个空域和97条常态化航线,3000米以下空域监视覆盖率达95%;规划建设55个通用机场和6600个直升机起降点,重点发展低空旅游、农林植保和应急救援,2024年通用航空飞行量同比增长36%。
广东省:以《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为框架,构建“1+3+N”平台,2025年聚焦eVTOL和无人机物流,广州、深圳、珠海三核联动;深圳出台全国首部地方立法《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无人机产业集群产值占全国半壁江山,2025年举办粤港澳大湾区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推动跨境低空物流试点。
海南省:依托自贸港优势,2025年重点发展低空旅游与跨境物流,三亚、海口推出直升机环岛游、水上飞机观光项目,试点岛屿间无人机物资配送;优化低空空域审批流程,建设通用机场与起降点网络,吸引低空飞行器租赁、维修企业集聚,打造国际低空经济消费目的地。
四川省:将低空经济列为“未来产业”,2025年形成“成都-绵阳-乐山”三核格局,重点发展无人机物流、农业植保和应急救援;推动低空空域改革,支持中航工业、电子科技大学研发大型载货无人机,成都试点无人机外卖配送,乐山建设低空旅游航线,参与川渝首条跨省低空文旅航线试飞。
贵州省:出台《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2025年支持贵阳贵安、安顺布局航空发动机研发制造集群,各市(州)突破特色应用场景;依托山地地形,试点无人机山地物流、景区空中观光,建设低空通信导航网络,推动低空经济与大数据产业融合。
云南省:聚焦文旅与应急应用,2025年昆明、丽江、大理打造“低空文旅走廊”,推出高原直升机观光、无人机秘境探险项目;完善山区无人机应急救援网络,建设高海拔无人机测试基地,出台低空旅游运营补贴政策,推动低空经济与乡村振兴结合。
陕西省:依托航空工业基础,2025年形成“西安-宝鸡-咸阳”三核格局,重点发展无人机物流、城市空中交通和低空旅游;推动低空空域改革,支持中航工业、西北工业大学研发eVTOL,西安试点无人机外卖配送,宝鸡规划低空旅游航线,构建“研发-制造-应用”完整产业链。
甘肃省:针对高海拔、低温环境,2025年研发长航时氢燃料电池无人机,构建“一核多节点”低空交通骨架;建设通用机场与无人机起降平台,定西、天水推广“无人机+智慧农业”,敦煌开发热气球观光项目,设立低空经济发展基金,支持产学研融合创新。
青海省:立足生态保护与高原特色,2025年重点发展无人机生态监测、牧区应急救援,西宁建设低空经济产业园,试点盐湖无人机勘探、三江源生态巡护;推进“军地民”空域协同管理,完善低空气象监测系统,培育无人机运维服务企业。
台湾省:2025年聚焦低空通勤与物流升级,台北、高雄推进城市空中交通(UAM)试点,完善无人机物流配送网络;加强低空飞行器研发制造,推动与大陆低空经济技术交流,拓展农业植保、海岛运输等应用场景,优化空域管理与安全监管体系。
三、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依托地域广袤、电磁干扰少的优势,2025年筹建低空经济研究院,打造呼包鄂发展圈和赤通锡应用集聚区;培育300余家无人机企业,涵盖研发制造、培训运维全链条,重点发展农业植保和生态监测,推进“军地民”协同管理,目标2027年完善产业体系。
广西壮族自治区:聚焦文旅与跨境物流,2025年南宁、桂林、北海形成低空经济核心区,桂林推出“空中看漓江”低空旅游项目,南宁试点中越边境无人机物流通道;推进通用机场建设,拓展农林植保、城市巡检应用,出台低空经济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西藏自治区:印发《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2025年启用我国首个海拔4300米以上高高原无人装备测试基地,“阿里云端一号”首飞成功;70家低空通航企业实现常态化运营,无人机在地震救援、乡村物流、生态巡护中广泛应用,对达标航线给予30-50万元奖励,与高校共建高原无人机研发中心。
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低空交通廊道”规划,2025年构建“5G+北斗+低空气象监测”智能网联体系,开展“军地民”空域协同管理机制研究;银川试点“凤眼慧瞰”执法巡查,盐池通用机场承接无人机测试任务并开通跨省物流专线,中卫沙坡头新增低空观光项目,高校开设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依托地域辽阔优势,2025年打造乌鲁木齐、喀什、伊犁低空经济集聚区,重点发展农业植保、油气巡检、边境巡护;建设覆盖全疆的通用机场与起降点网络,试点无人机长途物流配送,推动低空旅游与丝绸之路文化融合,出台低空经济产业用地保障政策。
四、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2024年施政报告提出成立低空经济工作组,2025年3月启动“监管沙盒”并公布首批试点项目,开通首条离岛无人机药物配送航线;发挥国际金融与航运中心优势,深化与大湾区城市跨境合作,探索低空经济规则对接与数据互通,推动低空物流、空中通勤等场景落地。澳门特别行政区:2025年8月成立“低空经济发展工作组”,由经济及科技发展局协调,拟定低空经济管理法律法规;加强与大湾区城市协同,依托旅游优势探索低空观光、跨境直升机通勤等场景,为业界提供空域资源与商业部署支持,助力大湾区低空经济共同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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