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实名登记内容
来源:起航无人机服务平台 日期:2024-01-22 浏览:次
民用无人机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并从事非军事、警察和海关飞行任务的航空器。2017年8月31日前,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必须在操作无人机前完成实名登记。2017年8月31日后,未按本管理规定的规定进行登记的民用无人机,将影响后续的使用,监管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最大起飞重量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民用无人机。
无人机实名登记内容:
1)制造商名称和注册地址;
2)产品名称和型号;
3)空机重量和最大起飞重量;
4)产品类别;
5)拥有者的姓名、单位名称和法人姓名;
6)个人登记:有效证件号码(如身份证号、护照号等);
7)单位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8)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
9)产品型号、产品序号;
10)使用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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