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1月1日,是存量无人机运行识别改造的重要节点。但它并不意味着所有旧无人机当天统一停飞,也不能简单理解为厂家只需在当天前公布升级方案。
真正需要区分的是:设备是否已经具备运行识别发送功能、能否通过固件升级、是否需要加装模块,以及相关型号能否完成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的对接。
01三个时间节点,分别约束什么?
GB 46750—2025《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于2026年5月1日实施。结合民航局2026年第5号公告,至少应关注以下三个时间点。
2026年5月1日
主要要求:新生产、销售的无人机应具备符合标准的运行识别发送功能;不具备发送功能的无人机不应运行
需要注意的边界:新机与存量机适用要求不同
2026年11月1日前
主要要求:对不具备固件升级条件的已售存量机,厂家应公布模块加装方案,并按公告要求通过加装模块满足指定条款
需要注意的边界:不是单纯公布方案的截止日,也不是所有旧机统一停飞日
2029年5月1日
主要要求:针对加装运行识别模块的无人机,36个月过渡期届满,须符合届时适用的完整标准要求
需要注意的边界:过渡期不等于此前可以不具备运行识别能力
民航局的标准解读明确,2026年11月1日前,已经具备广播式或网络式运行识别功能、但尚未满足指定条款的设备,在过渡安排下仍可运行。与此同时,2026年第5号公告对存量机加装模块的要求作了进一步明确。理解11月1日,必须同时看这两份文件,而不能只截取其中一句话。
02存量无人机怎么改?先看能否升级
对于2026年5月1日前已销售的无人机,民航局公告给出了两类主要路径。
第一类是具备固件升级条件的机型。生产厂家应主动公布固件升级服务方案并做好升级工作。对运营单位来说,关键不只是下载新固件,还要确认升级后是否满足适用要求、是否完成必要的系统对接。
第二类是不具备固件升级条件的机型。生产厂家应公布加装运行识别模块的服务方案,并在2026年11月1日前按公告要求完成指定技术条款的适配。公告附件进一步要求,厂家应针对有关型号指定模块厂家及型号,指导用户完成安装。
加装模块不是买一个外置盒子贴在机身上那么简单。按照公告附件,流程包括物理安装、数字绑定、激活和向UOM备案。模块应关联无人机唯一产品识别码、实名登记标志等信息,且应具备防拆除能力。原则上,相关备案应在完成数字绑定后48小时内完成;未备案会影响飞行活动实施。
对于确实无法完成适配的早期机型,是否置换、退役或限制使用,应以生产厂家针对具体型号公布的方案及监管要求判断。不能笼统地把所有老机型归为“必须换新”。
03改造成本谁承担?目前不能用一张价格表回答
对拥有多架设备的测绘、巡检、农业植保和应急作业单位来说,升级涉及的不只是模块采购费用,还可能包括停机安排、安装人工、返厂运输、软件适配和重新验证。
不过,GB 46750—2025和民航局2026年第5号公告主要明确技术与实施要求,并未建立一套覆盖所有品牌、机型的统一收费标准或费用分摊规则。固件升级是否收费、模块是否由厂家提供、是否有置换支持,都需要核对对应厂商的正式服务方案。
因此,运营单位更适合先建立机型清单,逐台核实升级方式、实施周期和费用,再决定预算,而不是根据市场上某款RID模块的报价直接估算全机队成本。
04真正值得平台企业关注的是UOM对接与接收系统
运行识别并非只有机载端。GB 46750—2025同时规定了发送段、通信链路段和接收段,区分广播式与网络式两种运行识别模式。
广播式运行识别面向一定区域内的接收设备,适合支撑局部空域的目标感知;网络式运行识别则通过网络向指定系统报送信息,便于集中管理。
2026年第5号公告明确:民航局通过UOM开展网络式运行识别信息接收与处理工作。无人机生产厂家应开展与UOM的对接联调和验证;民航局将在UOM公布已完成对接的无人机型号,并动态更新。未实现对接的型号会影响飞行活动实施。
这对地方低空智能网联平台、飞行服务平台和综合监管平台提出了一个实际问题:既然网络式运行识别已有国家级接收处理安排,地方平台应如何获取所需数据,广播式接收设施如何部署,如何与飞行计划、空域管理及监管业务融合?
标准已规定广播式接收处理系统的技术能力,包括同时处理至少50个不同目标、数据处理时延不大于50毫秒、运行识别数据至少保存90天等。但这些技术指标本身,并不意味着所有地方必须重复建设一套网络式运行识别中心,也不直接回答地方平台的数据共享授权和职责分工问题。后者仍需结合具体政策、接口安排及项目要求判断。
05企业和运营单位现在应该核对什么?
对无人机制造商,重点是具体型号的升级方案、模块适配、UOM联调与型号公布情况;对存量设备运营单位,重点是设备清单、升级方式、绑定备案和停机窗口;对低空平台建设方,则要区分国家级网络式识别接收、地方广播式接收和业务监管系统的功能边界。
11月1日不是一个适用于所有无人机的简单“停飞日”,但也绝非可以忽略的提醒日期。它标志着部分存量设备从过渡安排进入更明确的技术适配要求。对于持有大量无人机的运营单位,眼下最实际的工作,是拿到厂家的逐机型方案,并核对UOM对接与备案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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