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将于11月15日正式实施,届时,北京对无人机存储、采购将实施严格管控,普通个人、一般企业不得在京购买、存放无人机及核心部件。不过,符合法定场景的单位,可根据《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特殊保障规定(试行)》申请特殊保障,这是北京范围内保有、采购、存储无人机的唯一合规豁免通道。
根据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购买、运输、存放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的,按清单化管理予以特殊保障:
因反恐维稳、抢险救灾、重大活动等需要;
学校、科研机构、生产企业因教学、技术研发、生产等需要;
因农林业生产等需要。
注:若采用调用、购买无人机服务方式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特殊保障申请流程:
步骤一:前置主管部门审核
市属委办局:审核本单位及下属单位需求;无上级主管的无人机生产单位由市经信局归口审核;无上级主管的科研单位由市科委归口审核。
各区政府:审核本区属单位需求;中关村延庆园相关单位由延庆区政府归口审核。
审核通过后,由归口部门汇总,发函商请市公安局。
中央在京单位的保障需求,由市公安局依法依规予以保障。
步骤二:市公安局安全评估
收到来函申请后,市公安局从三方面开展评估,可联合相关单位开展联合评估:
① 是否符合第二条规定的适用情形;
②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③ 采购、运输、存放无人机及其核心部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安全制度与存放配套措施是否完备。
评估不合格,出具整改意见反馈;评估通过,市公安局批准后复函同意并抄送相关单位。
硬性存储场所要求与安全管理制度
准予特殊保障的单位,落实谁所有、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
场所硬件:独立房间 / 仓库,禁止拼接板房;防盗安全门≥国家 3 级防盗标准;有窗户(含天窗)须全封闭或内部完全锁闭;视频监控满足 24 小时实时监控,画面清晰,存储不少于 90 天。
台账与值守:明确场所负责人,落实 24 小时值班值守;建立巡查、出入、流向登记台账,台账保存不少于 1 年,与公安机关实现信息共享。
制度要求:建立购买、运输、存放、使用全流程安全管理制度,严防出租、出借、丢失、被盗、被抢;飞行活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主体责任与监管:
市公安局及各归口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单位及工作人员若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依法依纪处理;构成治安违法的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首都低空安全需要各方共同维护。仅符合清单场景、完成整套特殊保障审批的单位,方可在北京购买、运输、存储无人机及核心部件。未经审批,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持有、存储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飞行活动仍需按国家法规另行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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