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适航管理要求
来源:起航无人机服务平台 日期:2025-09-25 浏览:次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是专门针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规管的民航规章,CCAR部号为92,于2023年12月15日经第29次交通部部务会议通过,并于2024年1月1日公布实行。
明确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和安全操控要求、登记、适航、空中交通、运行与经营等管理要求。
1、适用于国产中型、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
2、管理范围包括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设计批准、生产批准和适航批准,以及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适航证等证件的申请、颁发和管理。
3、发动机、螺旋桨、零部件,可随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型号合格审定或者补充型号合格审定一起获得设计批准,也可以根据CCAR-21部规定单独颁发相应证件获得批准,但会充分考虑其所安装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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