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办理提交
来源:起航无人机服务平台 日期:2024-03-20 浏览:次
2024年1月1日,交通运输部颁布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CCAR-92部),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飞行活动的单位,应当经局方按照本章进行运营安全评估,获得局方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以下简称运营合格证)和相应运营规范后,方可按照本章实施运行。

相关文章
- 2024/03/19南阳发出无人机规范管理的通知
- 2024/06/15无人机吊运证怎么办理 无人机吊装施工企业
- 2024/03/11轻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操控理论培训合
- 2024/09/26无人机公司开展业务或投标需要具备资质
- 2025/01/24杭州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办理流程方法
- 2024/03/13无人机企业办理无人机企业服务能力等级资质
- 2024/08/16深圳市无人机备案流程
- 2024/06/26重庆邮政获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客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