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分类
来源:起航无人机资质服务 日期:2024-03-12 浏览:次
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自备动力系统的航空器,按照空机重量、起飞重量、飞行速度等性能指标划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和大型。
(一)微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空机重量小于0.25千克,最大飞行真高不超过50米,最大平飞速度不超过40千米/小时,无线电发射设备符合微功率短距离技术要求,全程可以随时人工介入操控的无人驾驶航空器。
(二)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空机重量不超过4千克且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7千克,最大平飞速度不超过100千米/小时,具备符合空域管理要求的空域保持能力和可靠被监视能力,全程可以随时人工介入操控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但不包括微型无人驾驶航空器。
(三)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空机重量不超过15千克且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25千克,具备符合空域管理要求的空域保持能力和可靠被监视能力,全程可以随时人工介入操控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但不包括微型、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
(四)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150千克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但不包括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
(五)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最大起飞重量超过150千克的无人驾驶航空器。
飞行无人机应当实名登记
根据《条例》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应当依法进行实名登记,不分类型和重量,都应当在飞行前为所属无人机进行实名注册登记。对违反本条例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相关文章
- 2024/04/24华电重工郑州分公司获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
- 2024/03/13无人机企业办理无人机企业服务能力等级资质
- 2025/02/21无人机在自来水行业的应用
- 2025/02/06合肥无人机运营合格证办理条件指南
- 2025/02/08民用无人机企业服务能力等级证书(甲级)
- 2024/06/08公司从事无人机业务的要求
- 2024/06/13无人机飞防公司的经营范围
- 2024/12/23贵州智能作业中心获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