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以及有关活动,维护航空安全、公共安全、国家安全,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现就全市范围内无人机实行实名登记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和大型等所有类型的无人机。
二、登记对象
全市范围内的持有设备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三、登记流程
设备持有人应当按规定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UOM平台)》(https://uom.caac.gov.cn)进行实名注册登记。
完成UOM平台登记后,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设备到福鼎市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二楼进行现场登记备案(地址:福鼎市古城东路128号,联系人:欧阳南德18259389988;庄俊伟18259397870)。
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及个人亦可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及设备到当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登记备案。
四、登记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
五、注意事项
1、实名登记是加强维护航空安全、公共安全、国家安全的重要措施,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
2、登记信息仅用于管理需要,我局将严格保密。
3、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请设备持有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工作。对于逾期未登记备案或故意隐瞒、虚报信息等拒不配合登记工作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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