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调查局廊坊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简称“廊坊中心”)成功申获《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此次无人机运营合格证的取得,是对廊坊中心在地理测绘、航拍摄影、运营管理等方面专业能力与技术实力的充分肯定。
2024年1月1日,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联合发布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国令第761号)正式施行,要求使用除微型以外的民用无人机从事飞行活动的单位应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取得《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廊坊中心高度重视此项资质申办工作,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室、人事教育处、科学技术处、装备基建处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积极准备申报材料,并指定专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按照《UOM系统运营合格审定申请填报指南》及民航局相关文件要求填报各项资料,最终顺利取得证书。
此次取得无人机运营合格证进一步规范了廊坊中心无人机的使用管理,为继续开展无人机航测作业提供了合法依据。下一步,廊坊中心将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模式,不断拓展无人机地理测绘、应急救援、实景三维模型建设、矿山生态修复监测和河道生态修复治理等领域业务,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以更专业、更高效的服务,实现地质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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