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黑飞处罚案例
来源:起航无人机服务平台 日期:2024-07-06 浏览:次
6 月 30 日消息,据央广网报道,近日重庆市涪陵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民用无人机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案件,违法行为人胡某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罚款。这是《重庆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2024 年 2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查处的首例未经批准操控无人机在管制空域内飞行的案件。
据了解,胡某系广告公司职员,因商业用途需要获取某学校鸟瞰图。虽明知在该地 120 米以上空域飞行需申请获批,但还是抱着侥幸心理,未经审批擅自操控无人机在学校上空飞行并采集数据,被涪陵区公安局新城区派出所查获。
参考目前已经实施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下,微型无人机适飞高度不超过 50 米,轻、小型无人机适飞高度不超过 120 米。操作无人机的飞手还应登录民航部门官网为所属无人机进行实名注册登记,并将登记后生成的二维码打印粘贴在无人机机身显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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