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来源:起航无人机资质服务 日期:2024-04-28 浏览:次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暂行)》第三条
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开展本办法第二条所列的经营性飞行活动应当取得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不得开展经营性飞行活动。
取得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从事经营活动的主体应当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为中国籍公民;
(二)企业应至少拥有一架无人驾驶航空器,且以该企业名称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信息系统”中完成实名登记;
(三)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或经其授权机构认可的培训能力(此款仅适用从事培训类经营活动);
(四)投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地面第三人责任险。
相关文章
- 2024/04/18宁夏银川民用无人机实名报备流程
- 2024/04/17什么是《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 2024/04/24无人机旅游航拍规定最新要求
- 2024/04/26uom官网的无人机合格证
- 2024/04/30永城市关于民用“低慢小”航空器实名登记报
- 2024/04/24新疆旅游无人机如何备案
- 2024/01/15关于持有原《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无人机企
- 2024/03/21福建省关于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投档及补贴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