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速科技取得《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来源:起航无人机资质服务 日期:2024-03-25 浏览:次
2024年1月1日,交通运输部颁布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CCAR-92部),其中规定“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飞行活动的单位,应当经局方按照本章进行运营安全评估,获得局方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以下简称运营合格证)和相应运营规范后,方可按照本章实施运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是民航总局为规范无人机、无人艇等航空器运营者合法合规从事无人驾驶航空器相关活动的重要举措,对于无人驾驶航空器行业良性发展至关重要。它不仅是运营者的资质证书,更是保障飞行安全和可靠性的重要保障。
广东高速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粤高科”)通过中国民用航空局审定,成功取得《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成为省交通集团系统目前唯一取得无人机运营资格的单位。
此次获得《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标志着粤高科在无人机运营领域取得了合法的运营资格,为公司今后从事无人机运营相关项目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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